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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分级诊疗制度 制定2017年须实现系统目标

发布时间:2015-09-12   责任编辑:潍坊东方银屑病研究院

  2015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专病试点的举措,并制定了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从地方试点开始。

  此外,针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以量化指标明确了2017年须实现的系列目标。

推动分级诊疗制度 制定2017年须实现系统目标

  明确医疗医院功能定位 鼓励医生办诊所

  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医院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医院应承担其应有职能,以真正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生开办个人诊所,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推动分级诊疗制度 制定2017年须实现系统目标

  强基层: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国务院《指导意见》希望能够在强基层的基础上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并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举措之一就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求通过全科医生定向培养等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并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将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及肾脏内科、儿科、妇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在县级公立医院具备能力和保障危险小的前提下,适当放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

  在明确县级公立医院规模的同时,《指导意见》同时要求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

  基层签约服务、 支付改革等举措来护航

  为保障分级诊疗制度顺利实施,国务院从医疗资源配置、基层签约服务制度建设、 支付制度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提供便利,为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保驾护航。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医院的医务人员组成。在此基础上,鼓励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历程中,《指导意见》提出将建立以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并探索基层医疗卫生医院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

  信息化建设助推分级诊疗

  随着医疗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务院意识到应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过程中,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推动分级诊疗制度 制定2017年须实现系统目标

  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突出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医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同时鼓励促进跨地域、跨医院就诊信息共享。

  参考资料:

  分级诊疗顶层设计出炉 明确专病试点与考核标准健康界2015-09-11【引用时间:2015-09-12】

【具体治疗方案可咨询潍坊东方银屑病研究院,谨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如果您无法确定自身病情,可关注我院微信wfyxb120,在线提供皮肤病照片,我们会为您识别并提供相关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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